冠心病患者如何運動才合適?
江蘇省無錫市金城西路劉先生:我是個冠心病病人,因病情反復,剛進行了一個月的住院治療。出院時,醫生的醫囑中說平時要多運動,但具體怎樣運動沒有詳細說明。請問康復運動中運動量多大才合適?選擇什么樣的運動方式比較好?運動中會不會有危險?
北京阜外心血管病醫院王增武博士:通常運動強度用心率的快慢來估計。不知您平時的身體狀況如何,對于基礎情況較好的患者,可以運動能達最大心率的70%~85%作為目標進行鍛煉,簡單的計算方法為170-年齡。通常脈率和心率是一致的,所以也可通過數脈搏這一簡單的辦法來計算。
運動時間一般每次在20~30分鐘范圍,1~2周無異常反應可增至45分鐘至1小時。每周3~5次為宜。運動時也要因患者的基礎情況而異,并要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。初期運動強度應偏低,應低于170-年齡,持續4~6周。如無特殊不適,可將運動強度逐漸增為170-年齡這一水平,每間隔2~3周可適當延長運動時間,這一時期可持續6個月。如果在增加了運動量和延長運動時間后仍無不適癥狀,則可以長期堅持運動。
運動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。最大的問題是一定要符合自己的興趣,而且要因地制宜,方便操作。只有這樣才能夠長期堅持。
與運動危險有關的三個主要因素是年齡、心臟病病情和運動強度。年齡越大,病情越嚴重,運動強度越大,運動的危險就較大。如果適應癥、禁忌癥、運動強度、方式掌握得好,康復是安全、有效的;反之,也有可能導致危險。安全的辦法是在專科醫師的指導下進行運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