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內經》始終不離神
鄒鐘宇 廣東鶴山市中醫院
《內經》在陰陽概念的生命規律前提下,將“神”概念廣泛地運用于藏象、疾病、診法、論治和養生之中,充分體現了作者將哲學中的神范疇引入醫學領域的動因和指歸。“凡刺之法,先必本于神”,將“治神”作為指導養生和臨床診治疾病之首務;“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”將“得神”作為藏象、臨床論治及養生的指導標準,充分反映了《內經》的論“神”觀念和價值取向。
“神”的概念十分廣泛而豐富,就其內容來看,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:一是指自然界事物的運動變化及規律;二是對人體生命活動及現象的高度概括;三是指人的精神、意識、思維、情志活動:此“神”乃狹義之神。
在藏象
藏象是謂:臟居于內,而形于外。它是以五臟為中心,聯系諸腑、經脈、形體、官竅等的肝、心、脾、肺、腎五個系統的生理活動。《靈樞·本神》中論述神乃“故生之來謂之精,兩精相搏謂之神”,先天之精和后天之精混合相搏乃生神。精氣化生于臟腑,藏于五臟,所以神與五臟的關系尤為密切。神主于心,《素問·靈蘭秘典論》說:“心者,君主之官,神明出焉。”《素問·六節藏象論》說:“心者,生之本,神之變也。”故說:心藏神。張介賓更是認為凡神皆為心所主。心主一身之神,分屬于五臟。神由精氣所化,精氣藏于五臟,所以神又分屬于五臟,而五臟又有“五神臟”之稱,即《靈樞·本神》中所述:“肝藏血,脾藏營,心藏脈,肺藏氣,腎藏精。”亦《素問·宣明五氣篇》中所言:“心藏神,肺藏魄,肝藏魂,脾藏意,腎藏志,是謂五臟所藏。”可見神在五臟中各有反映,尤以心主一身之神而重于余臟。
在疾病
在以陰陽概念所表達的客觀事物固有規律的觀念指導下,《內經》所創立的診法理論也廣泛地應用了“神”概念,并且以此作為判斷疾病,評價病情,預測吉兇的指標。病之言神,都存在著有神(又謂得神)、少神(又稱神氣不足或神虛)、無神(又稱失神),甚至有“神亂”和“假神”等不同量級的病理表現。《素問·調經論(節選)》說:“神有余則笑不休,神不足則悲。”《靈樞·本神》亦云:“喜樂者,神憚散而不藏。”心病則神志失常,喜笑不休或悲。心臟如是,余臟亦然。
在診法
論疾病的診斷方法,包括疾病的診斷原理、診察方法與判斷法則。“神”的概念被廣泛用于診斷原理及作為判診斷疾病、評價病情的準繩和法則。因為四診所收集的癥狀和體征都是生命活動規律在特殊狀態(即病理狀態)時的外在表現,無論是望診所收集的五色、舌象、形體姿態、目光等數據,或者聞診中的語言氣息,或者問病人的飲食口味,或切脈獲取的脈象等等,都存在著有神、少神、無神等標準。這都是病人整體生命規律在不同病理狀態下的外在表現。無論是色之有神無神、舌之有神無神、脈象之有神無神、目光之有神無神,或者飲食口味、語言氣息、形體姿態之有神無神,都有其客觀存在規律,都是整體生命規律在特定病理階段在局部的映射。正如《素問·脈要精微論(節選)》中強調:“切脈動靜,而視精明,察五色,觀五臟有余不足,六腑強弱,形之盛衰,以此參伍,決死生之分。”
在論治
作為判斷整體生命規律之“神”的盛衰、多少、有無、真假的標準,可以進一步作為指導臨床治療的依據,這就是“失神者死,得神者生”,以及“得神者昌,失神者亡”觀點發生的由來和背景。針刺法亦要求“凡刺之法,先必本于神”。《內經》將人體正氣對各種治療措施的反應性及其規律也以“神”概之,如《素問·湯液醪醴論》中將病人正氣衰微出現“針石不能治,良藥不能及”的現象稱為“神不使”即是其例。
在養生
養生又稱為“道生”、“攝生”,是“治未病”的主要內容。《內經》在其確立的養生原則和具體方法時要求,務必做到“恬惔虛無”、“精神內守”,要“氣從以順,各從其所”等等,并據此原則,制定了順應四時氣候特征的“養神”措施。只有如此,才能達到“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”的養生最高境界。
綜上所述,《內經》自始至終均不離“神”之論述,充分反映了《內經》的論“神”觀念和價值取向。